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声明
卜磊 因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(2017)吉0204执恢144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,将XZ00003882号不动产权证书产权执行裁定转移到李锐名下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权利人: 卜磊
声明人: 李锐
2018年 9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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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不动产权证书号:XZ00003882号
权利人:卜磊
不动产权利类型: 房屋所有权
不动产单元号: 220211071004GB00012F00280009
不动产坐落:吉林市丰满区松江南路55号苏宁·天润城C-23号楼1单元5层10号
备注:
公告单位:吉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18年9月13日